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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

建设合同签订程序


来源:淮安经济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hajjjfls.com/ 时间:2022/6/2 15:36:15

  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的时候,双方是需要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建设合同的,在签订建设合同的时候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的,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合同的效力,那么,建设合同签订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合同签订程序

 

  一、建设合同签订程序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接受中标通知书。

  (二)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三)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四)谈判。

  (五)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六)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二、建设工程合同交底需要哪些人参加

  由于一项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若干过程才能最终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

  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一是初步设计合同,即在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二是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这里的建筑是指对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合同签订的时候,双方是需要依法进行协商的,协商完成之后需要对合同的条款等进行审查,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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