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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


来源:淮安经济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hajjjfls.com/ 时间:2022/4/7 15:55:32

  我们都知道,每一份合同都会有其必备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必备条款内容,该合同可能会因此失去法律效力。那么您知道经济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

  一、经济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经济合同必备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经济合同具体包括哪些

  (一)政府担保合同。政府为特定债务提供担保,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提及的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所提供的担保等,在公共财政用于经济目的和公共性投资、贷款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这是十分必要的。没有政府信用和财政的支持、保证,这些活动就难以正常进行。由于担保的后果最终需由财政来承担,所以对其须依法加以一定的管理、控制,建立相应的程序和监督制度。

  (二)指令性合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指令性计划趋于消亡,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已从行政性的计划手段转为主要运用间接的经济手段,但在一定条件下,如救灾或发生紧急状态时,或者对于涉及国家重要经济利益、国家安全或为实现国家某种目标的特定产品和项目,仍可能予以行政性安排、调拨、指令性生产、国家订货等,从而形成指令性合同。这种合同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计划合同并无本质区别,是行政性很强的经济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这种合同与村民自治和集体所有紧密相关,事关基层和社会稳定,加之农民处于弱势、分散状态,所以通过法律、党和国家的政策、政府的指导和管理等,对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合同条件作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使之获得了经济合同的性质。

  (四)互无隶属关系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合同。如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间,中央部委与地方之间等双方或多方的协议或合同,内容包括投资建设道路、机场、水坝、林场,电力建设、供应,省际或市际对口协作、支援等。这类经济合同中不存在居于主导的一方,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但其订立、履行都直接体现国家意志,是政府参与、调控经济的手段,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因而也属于经济合同,对于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看到这里了,大家都知道,经济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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